债权债务律师您好:我在2010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男友(我和他是相处对象),相处一年半借我12万跑回了东北,12年9月回来一次逼着他给我打了借条,同时借给他(说白了是他骗的)钱的还有太原的几个女人,问他要还不了,他说他把钱给了另一个人了,他抓住我们女人的弱点死猪不怕开水烫说:“我不怕你们告我,我被抓了更好,还有吃饭的地方了”,前几天和他联系上他说钱还不了,那个人在天津已经被抓了。我们想问的是:既然对方被抓我们能不能也同时起诉被抓人,还是起诉这个男人捎带提及被抓人?另外我想以骗婚骗钱来起诉可否?因为他在和我处对象的时候乘我不在家经常领些女人来我家上床,我在床上发现很多女人的饰物,在网上他和几百个女人以暧昧的语言行为聊天,目标45—60左右的女人,目的就是骗色骗钱,现在他已和几个女人在东北过着,但还和我说着“我永远就你一个老婆”,我不想让他再骗人了,以什么形式起诉合适?请指点,另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?如果起诉,费用怎么算?谢谢您,咨询人童雅丽 |